各有关单位:
2016年度优秀科研成果专项奖励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的科研成果(包括论文、奖项、智库、专利等)须在科研处新的科研管理系统中登记,凡未在科研系统里登记的成果,一律不以认证。
2.各单位分管科研的领导和科研秘书负责对申报的科研成果的原件及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相关复印件留存各单位,科研处将随机进行抽查。
3. 2016年为新老学术期刊目录并轨的过渡时期,申报的科研成果其依据可在新老标准中选择执行。
4.申报的外文来源期刊论文需要缴复印件和检索证明,奖项、智库、专利成果需要缴复印件,中文期刊论文不需要。
5. 各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 ,汇总表在2017年3月24日前交科研处项目与成果管理科。电子版发至邮箱:ackylxg@163.com。联系人:刘晓光联系电话:3177735
科研处
2017年3月15日